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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须知——卫生保健
作者:点击数:发布时间:2018年01月24日 10:13

幼儿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,例如:对食物、药物过敏、习惯性脱臼、或其他生理、心理病症的,有过高热惊厥、癫痫病史及其他病症的,请家长在入园前如实填写儿童入园登记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园方;如幼儿平日在家身体有异常,请家长如实告知园方。在家长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,幼儿发生任何状况,幼儿园不承担责任。

1、疾病:

幼儿如在园内发烧37.3度以上或患有其他疾病,老师将通知家长接幼儿回家休养,发生外伤或紧急情况将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就近医院。幼儿如在家患传染病,家长应及时通知本班教师,以便幼儿园做好消毒、隔离工作。

2、在园服药:

(1) 新入园幼儿必须填写《服药委托书》;

(2) 如幼儿需要在园服药,家长必须填写《幼儿服药委托单》,写明班级、幼儿姓名、药品名称、用法与用量、服药时间等,签字后,连同药品原始包装一同交给班级教师手中,以便教师安全地为幼儿服药;消炎药、自制的药、营养保健药等一律不准带入幼儿园。

3、再次体检:

幼儿如连续三个月请假未能来园,则需要到海淀妇幼保健院重新体检,体检合格后方能返园。

4、观察隔离:

(1) 在幼儿园晨午检中,一旦发现幼儿身体不适,园方及时通知家长接幼儿回家观察或带幼儿就医,也请家长尽快来幼儿园,以确保幼儿健康。

(2) 对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的儿童,幼儿园将立即采取隔离措施,按各类传染病常规规定的隔离期进行隔离。幼儿生病痊愈后返回幼儿园前,请先到医院开具痊愈证明,然后再到校医院儿科开具入园证明,持证明入园。

(3) 幼儿如遇短期赴外埠、出境或特殊原因(如:检疫等)离园的,要向老师请假,返园前需要在家观察身体无异常后方可入园。

5、幼儿园每年为幼儿安排体检、体侧、口腔视力检查等,希望家长按时送幼儿入园,如果幼儿缺勤,一律不能补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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